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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介紹

 

就讀本學程的學生在畢業時必須完成至少 128 個學分,包括:

(1) 通識課程: 28學分


國際學生選擇中文、英文能力課程及通識教育中心提供之其他課程。


(2) 專業必修課程: 67 學分


學生必須完成學程規定之必修課程。


(3)專業選修課: 21 學分


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皆列為專業選修學分。


(4) 自由選修課程: 12 學分


學生可選擇修習本系所有專業課程,或修習其他系所提供之所有英語授課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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